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10:47    次浏览
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18日至19日在吉林长春召开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、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会上强调,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南,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,切实增强改革的信心与决心,知难而进,坚定不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。(摘自:人民网-人民日报2016年07月20日 )众所周知,有权力必有责任,有司法权力就有如影随形的司法责任。惟有真正落实司法责任制,才能从制度上倒逼司法人员公正司法。司法办案人员对所办案件担负责任,一旦出现冤假错案必须被追究相应的责任,这是天经地义的常理,也是无可非议的法理。司法人员不对所办案件负责,出了冤假错案也无须担责——这在常理上属于无稽之谈,在法理上更说不通。因此,要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就是要处理好以下四个关系:1、处理好审判权运行机制与司法责任制的关系;2、处理好主审法官、合议庭独立办案与院庭长审判管理监督的关系;3、处理好司法责任制与加强依法履职保障的关系;4、处理好错案责任与违法审判责任的关系。司法责任制在设计上要一视同仁,坚决避免选择性的问责。只要是司法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,一经查实就应当坚决问责,决不姑息迁就、避重就轻、讨价还价,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。